昭通兼职 发表于 2017-7-29 17:13:51

法律该不该讲道德?

道德化法律是中国传统道德与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法律化道德是西方社会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主要特征。不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国际上如此分明,在古代中国一样如此。譬如儒法两家的争论。儒家论德与法,与法家不同。法家认为两者绝对排斥,非此即彼,并把严刑峻法作为治国方略,而儒家则主张以德为主,以法为辅,德法相助来实现统治社会。法家的主张曾因适应了当时的时代潮流而大显于世,却因峻急苛刻随着秦国的灭亡而衰败。相反,儒家的仁政主张因为真正根植于深厚的宗法血缘土壤里,与当时的自然生产力相适应,并且成为了中国法律观的启蒙思想,自此,儒家被定于一尊,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

在漫长的历史长流中,儒法表面似乎势不两立,实质有些共同的思想内容,儒法相佐为用,成为自汉代以来法律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故国人法律观中的纠结性来源也就于此。
有学者认为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充满了道德因素是非常感性和不理智的。而前面之所以说古代的礼法文化和德治修身,其意义在于中国人法律观中的礼德观念根深蒂固,与其放弃传承上千年的思想文化,小白龙认为不如将现代法治与古代礼法结合起来,在现代法律主导下建立一种更加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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